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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进行了一种新的管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到目前为止,所有经过加工的食品,生产地址在国内的产品全部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QS证。同时到目前为止和食品相关的产品也已经逐步列入QS范围了,比如说食品的塑料包装和容器、纸包装和容器、化妆品、食用酒精等等。

至于为什么把申请市场准入制度的生产许可证说成是QS认证呢?因为刚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在解释和宣传上没有能有大的力度,同时QS的申请流程有一点和ISO等认证体系类似,同时刚开始给企业做咨询的公司为了简单化,就把这个过程说成了是“QS认证”。目前也开始接受这个称呼了。

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延续换证的企业,还应提供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扩项、生产场所迁址、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还应提供变更申请表、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10)出厂检验工作委托具备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的,应提交与检验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检验机构与申请人间的距离不宜超过20公里;委托时间不少于3年,检验项目应涵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复印件;

(1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资料一式两份,且应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尚无公章的,申请人应签字确认